美国投资移民协会(AIIA)正在反对美国投资移民协会(IIUSA)的一项诉讼,该诉讼可能会延长《美国投资移民法案》生效后投资者的 EB-5 维持期,破坏国会制定的 2 年规则。最近的听证会对我方不利,虽然目前的规则仍然有效,但和解或法院裁决可能会恢复到《美国投资移民法案》生效前的有害时限,因此 AIIA 正在准备法律和宣传行动,以保护所有投资者。.
对于 数月, 美国投资移民联盟(AIIA)一直在关注一起可能会对后 RIA EB-5 投资者产生负面影响的民事诉讼。该案件、, 投资美国(IIUSA)诉美国国土安全部案 , 目前,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正在审理 IIUSA 案。IIUSA 寻求迫使国土安全部--特别是其组成机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改变 RIA 后 EB-5 投资的 “维持期”(即资金必须保持投资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或 ‘LPR ’身份的时间)。目前,RIA 后的维持期至少为资金投入之日起两年。领导 IIUSA 的区域中心试图迫使移民局按照正式的通知和评论规则来更改期限。在新规则公布之前,维持期可能会恢复到更长的期限,例如《移民法》实施前投资者使用的两年后有条件居留期。.
美国投资移民协会强烈反对美国投资移民局的行为,因为这明显违背了 2022 年 EB-5 改革与诚信法案(RIA)的规定。改革与诚信法案》改变了维持期--从授予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后的两年,改为目前的资金投入后的两年。这一变化在《移民和难民保护法》中是明确无误的。. 参见 移民和国籍法》(INA)第 203(b)(5)(A)(i)条(编纂为 美国法典》第 8 篇第 1153(b)(5)(A)(i)条)(“......预计投资不少于 2 年;......”)。.
IIUSA 试图破坏《区域投资协定》这一普通的关键性改革,阻止投资者根据其出生国(如印度出生和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及时撤资,而不受制于每月签证公告的最终行动日期(即签证积压)。新的维持期确保了 EB-5 投资者的公平待遇,并防止投资者被剥削。之前的现状有利于 EB-5 区域中心(IIUSA 代表这些区域中心),因为它们可以在多年内重新调配受签证积压影响的前 RIA 投资者的资金,而投资者对其资金的使用几乎没有监督和控制。前 RIA 结构满足了投资发行人的自身利益,并且是 EB-5 投资者的可怕之处 - 他们中的许多人把毕生积蓄都投入了这一过程,但多年来一直得不到回报。.
在目前对新的、公平的《反垄断法》生效后的维持期提出的质疑中,AIIA 提出了以下质疑 法庭之友书状 - 即 “法庭之友 ”辩护状,允许非当事人在案件中提出法律论据--支持移民局的立场,即 2 年的维持期是对《区域影响评估》的自然解读。我们的辩护状陈述了投资移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包括在以前的制度下投资者受到的剥削。.
1 月 28 日的听证会,正如我们 先前讨论过的, 我们的立场是不利的。不幸的是,主审法官似乎倾向于支持 IIUSA 的立场,即需要制定正式的规则来设立新的维持期。由于预计会有不利的裁决,我们在此详细描述了听证会的情况、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我们为 EB-5 投资移民辩护的回应计划。.
我们曾在 1 月 31 日的博文中总结了 2025 年 1 月 28 日的听证会。再次重申,主审法官安娜-塞西莉亚-雷耶斯(Ana Cecilia Reyes)是由小约瑟夫-拜登(Joseph R. “Joe” Biden, Jr.)总统任命的美国地区法官。.
我们对 口头辩论记录稿 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如下:
总之,雷耶斯法官表示她将做出如下裁决:
区域影响评估》的维持期并不明确,因此美国移民局网站上关于该解释的通知是非法颁布的(即,它是一项 “最终规则”,未经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不得颁布)。.
雷耶斯法官的原话是 法庭记录 (第 41 页)如下:
“如果我必须决定这个意见,我不知道它到底会说什么,但它不会说备忘录不是最终的,它不会说你没有违反APA。因此,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对那些人有利,对其他人[即 IIUSA]有利,而不是对你们[即国土安全部和 AIIA]有利”。”
在听证会结束时,雷耶斯法官要求 IIUSA 和国土安全部这两方进行协商,并向法 院提交一份关于其协商情况的 “联合情况报告”(JSR)。鉴于雷耶斯法官表示她打算做出对 IIUSA 有利的裁决,以及上诉程序(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旷日持久的性质,她表示会议程序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从而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即可结案。联合意见书应在听证会后 30 天内提交,即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或当日。.
2025 年 2 月 27 日,双方向法院提交了联合来文。A JSR 的副本 可在此处查阅。下面是我们对 JSR 的总结。.
会议结束后,IIUSA 和国土安全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DHS/USCIS)在如何处理此案上仍存在分歧。对于美国投资移民协会和 EB-5 投资者来说,这暂时是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目前的持续期(即自首次投资之日起两年内)仍然有效。.
任何一方的不同立场都会导致分歧,具体如下:
IIUSA 的立场: 在移民局进行新的通知和评论程序以确定维持期期间,该案件应根据一项将案件 “搁置 ”的协议进行和解。如果移民局未能妥善完成这一程序,IIUSA 可能会重新启动此案,以攻击国土安全部违反和解协议。和解将导致撤销移民局对《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生效后的维持期的解释,并在和解之日生效。.
最重要的是,IIUSA 要求为后 RIA 投资者设立一个新的两级维持期。在第一层,任何在和解日之前投资的 EB-5 投资者都将受益于当前的维持期(即从资金投入的首个日期起两年)。然而,在和解日之后投资的投资者将属于第二层,并将受到美国移民局通过其规则制定过程所达成的任何新的维持期的限制。重要的是,IIUSA 承认 “与有条件居留期挂钩的维持期对投资者来说负担过重”,这也是 AIIA 赞同的观点。我们希望 IIUSA 遵守这一让步,至少尽量避免对《条例》实施后的投资者重新实施《条例》实施前的有害维持期规则。反洗钱法》生效前的投资者继续受《反洗钱法》生效前的持续性规则约束,对此,美国投资保险协会继续认为 一个单独的宣传项目.
国土安全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立场: 目前还不能做出任何有关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的决定,因此也不能对本案做出任何决定。小约瑟夫-R-拜登(Joseph R. Biden, Jr)到唐纳德-J-特朗普(Donald J. Trump)的总统换届,意味着移民局目前正在重新评估其政策优先事项和战略计划。此外,尽管有消息称乔-埃德洛(Joe Edlow)已被提名领导移民局,但移民局包括局长在内的几个高级职位的任命尚未作出。这些任命是进行上述规划所必需的。.
因此,国土安全部要求再给 30 天的时间来确定其立场,从而开始与 IIUSA 公司进行和解谈判,之后可以提交另一份联合材料报告,向法院通报双方的计划。.
雷耶斯法官在收到该联合来文后,命令双方继续讨论此事,以便就和解达成全面协 议。她还命令双方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前或当日提交一份新的联合来文。
目前,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投资者的维持期尽可能短(即按照《条例和细则》的文字规 定,从首次投资之日起两年),以防止任何重新部署的可能性。.
必须指出 IIUSA 公司立场的荒谬性。实际上,IIUSA 要求两个不同的持续期定义同时生效:在和解日之前投资的后 RIA 投资者的持续期为两年,而在和解日之后投资的后 RIA 投资者的持续期为无限期。这种结果即使是临时性的,也显然不是国会在编写《监管与投资法》时所希望看到的。美国投资保险协会坚决反对 IIUSA 关于双重定义的错误且繁琐的要求。相反,我们要求当前的两年维持期继续适用于 所有 EB-5 投资,直到规则制定过程产生新的定义(如果有不同的话)。.
IIUSA 至少承认目前的两年维持期至少应适用于部分投资者,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然而,美国投资保险协会坚决反对 IIUSA 的诉求,即在达成和解后的任何投资都必须遵守任何规则制定所产生的尚未确定的维持期。公告与评论式规则制定通常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完成,而且几乎总是会招致诉讼,延长规则的不确定性。如果 IIUSA 的立场被接受,和解后的 RIA 投资者将面临长达数年的投资维持期的不确定性。这很可能会导致 EB-5 投资的下降。因此,美国投资移民协会敦促 EB-5 区域中心机构承认目前的维持期应适用于所有投资,包括和解后的投资,任何新的定义只对以下投资生效 规则制定完成后.
此外,无法保证 IIUSA 会按照法院的指示与国土安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 雷耶斯法官可能会发布简易裁决和临时禁令,恢复《反垄断法》生效前的支持规则、, 这是最后一个执行定义,其有效性没有争议。从根本上说,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能导致维持期恢复到《反垄断法》生效前的规则。 针对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反垄断法》生效后的投资者.
IIUSA 可能正在寻求这样的结果,因为如上所述,由于签证公告的积压和资金的重新调配,《条例》实施前的维持期使区域中心受益匪浅。.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涉及 EB-5 计划的政治发展,即特朗普政府寻求 大肆修改 产生了 新挑战 对于 EB-5 社区而言。许多 EB-5 行业成员已经 提出异议 有些人甚至要求 IIUSA 单方退出 其要求。坚持自己的立场、, IIUSA 为了某些特定投资发行人冷酷的自身利益而危及 EB-5 计划的存在. .IIUSA 要求为在交割日之后投资的投资者设立一个未知的维持期,这将损害 EB-5 市场,并危及所有发行人的筹资努力,因为他们现在向投资者推出投资产品时,甚至不知道何时才能偿还投资者。.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制定适当的战略。我们为投资者辩护的法律努力需要您的支持。诉讼费用高昂,如果美国投资移民协会介入,我们将成为在上诉阶段挑战 EB-5 区域中心的唯一一方。此外,我们还打算游说任何可能发生的内部行政程序(例如,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这项工作也需要资金。为保障投资者利益,请 为筹款活动捐款 今天,与社区其他成员分享本博客。.
鉴于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的可能性,美国投资移民协会将保留我们为这一法律行动筹集的任何资金。美国投资移民协会打算在规则制定过程中提交一份全面的评论,从法律上迫使美国移民局考虑一个最大限度地有利于 EB-5 投资者的定义。.
但是,如果有可能的话,特别是如果国土安全部采取的立场与 AIIA 的立场相反,AIIA 将寻求作为诉讼方介入此案,通过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直接挑战此案。作为诉讼方,AIIA 将承担大量的法律费用,而且还需要开展另一场筹款活动。我们将尽快向会员通报这一结果的可能性。.
一如既往,您的支持对于 AIIA 代表 EB-5 投资者所做的努力至关重要。对于此案以及我们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其他举措,请考虑 捐助 到 AIIA 或 加入我们的会员计划 以确保我们的宣传活动能够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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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层中,任何在结算日期前投资的EB-5投资者都将受益于当前的持续期` => 这个时间表是否只考虑了部分投资和提交I-526申请?还是该时间表规定全部投资(80万)需要投资到EB5项目中(而不是在投资前由区域中心持有)?